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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讯:我院成为“市卫计委”第二批新农合区县协议医疗机构
更新时间:2018-04-30 11:51:14    来源:市卫计委    录入:企划部    点击:1784次


喜讯:我院成为“市卫计委”第二批新农合区县协议医疗机构

 什么是区县协议医疗机构?
   市卫计委相关人士解释:“例如过去长安区的参合患者在周至县内协议医疗机构就医,是不能享受报销政策的。执行新制度后,在全市各区县之间就不受限制了。”
   为完善省、市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,更好地为参合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,西安市将实行各统筹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互认制度。西安市内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,可按照本人意愿在所公布的区县二级协议医疗机构就医,不需要履行转诊手续。
   凡参合人员在所公布的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,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、补偿方案,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,参合地新农合经办中心按规定的结算方式予以结算和支付。三级协议医疗机构(眼科专科除外)需严格执行技术转诊制度,认真核对患者的转诊信息,确认患者就医身份。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,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下降3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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